项目名称:后村人民法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略) (略) (略)
编制单位:山东 (略)
公示内容:调查地块位于 (略) (略) (略) 以东,平日线以北,地块面积4319㎡,中心坐标为119.#°E、35.#°N。地块变更前土地性质为农用地4319㎡,其中耕地3024㎡,园地1011㎡,交通用地15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2㎡。本地块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对项目地块的现状踏勘,地块历史信息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并对项目地块周围1公里的范围企业进行了调查,并结合地块的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经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地块及周边未发现土壤的潜在污染。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历史土地权属等证明,调查结论具有较好的确定性,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
公示期限:至通过专家评审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 (略) (略) 浩尚财富中心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