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RZFCG-2024-07
二、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二次招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贵州 (略)
地 址: (略) 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麒龙国际D1栋12层13-15号
被投诉人:贵州智德 (略)
地 址: (略) (略) 中景尚名都B2栋22楼-1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桃源大道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贵州智德 (略) 吸纳重点群体认定证明文件不相符,贵州智德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第77页,提供企业吸纳重点就业群体就业花名册(共3名),其中杨爱珍为残疾人,杨冬菊、谢大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贵州智德 (略) 仅为其三人提供了就业岗位,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所以不符合吸纳重点群体政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经查, (略) 政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提供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花名册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关材料得3分”(以上条款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材料。
贵州智德 (略) 的投标文件第77页,提供企业吸纳重点就业群体就业花名册(共3名),其中杨爱珍为残疾人,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签发的残疾 (略) 万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开具的杨爱珍是残疾人的证明材料;杨冬菊、谢大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有碧江区乡村振兴局的建档立卡证明和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证明了贵州智德 (略) 吸纳了重点群体就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和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二项规定“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贵州 (略) 根据该规定投诉贵州智德 (略)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略) 碧江区就业局的认定证明文件,不符合吸纳重点群体政策。但文件条款为企业税收优惠条款,而且招标文件中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为企业吸纳的重点人群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处理结果:综上,贵州 (略) 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印江自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财政局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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