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浔经济开发区高端智造产业园二期工程已由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2305-*-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新诚 (略) ,招标人为 湖州南浔新诚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0088.7147万元,工程概算 28479.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21045.1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437.7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4967.64㎡,地下建筑面积470.11㎡。最大一幢单体建筑面积约19214.78㎡,厂区最大跨度约10.4米。建设地点:位于南浔经济开发区塘北片区,强华路北侧,吉华路东侧。
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新建智能智造厂房、综合服务楼及园区相应道路、停车场、绿化亮化、给排水、供配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土建、安装、精装、室外配套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17000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63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1开工日期 2023 年 8 月 1 日(暂定),竣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绝对工期638 日历天。
2.3.2工期说明:合同节点工期为最晚控制工期,过程中承包方必须提前插入各项工作并按照发包方指令单要求分段移交工作面给其他单位。
2.3.3开工日期:从接收第一块场地开始,以项目工程部现场书面通知为准,不包括承包方开工准备及临时设施搭设时间,此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成。
2.3.4竣工日期:工程经政府正式验收通过取得竣工备案证明后,再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2.3.5本项目节点工期如下:
开工日期 | 主体结构封顶 | 主体验收 | 内外墙粉刷完成 | 主体室内外装饰装修 完成 | 脚手架、人货梯拆除、清运完成 | 园区土方回填完成 | 室外综合管线完成 | 市政、景观完成 | 竣工验收、备案完成 |
2023.8.1 | 2023.2.15 | 2024.3.25 | 2024.5.25 | 2024.9.15 | 2024.8.25 | 2024.9.10 | 2024.12.15 | 2024.2.25 | 2025.4.30 |
2.3.6本项目工期已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因亚运会召开可能产生的停工等因素在内,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上述工期影响因素及因亚运会召开产生停工而发生的抢工费,如因亚运会召开产生短期停工,工期不予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其他:
R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人;
R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R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 6 月 8 日至2023年 6 月 12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已注册用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hz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等。
5.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CA锁办理:http://**-0bd8-4140-a371-a0ba*a&CategoryNum=*。
5.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 5 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浔新诚 (略)
地 址: (略) 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1
联 系 人:*萍 电 话:05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中南大厦A座18楼
联 系 人:毕艳利 电 话:0572-* 邮 箱:*@*q.com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服务热线:*
CA锁办理电话:*
2023年6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