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城区污水处理厂迁建工 (略) 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江发改许发[2022]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龙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都城区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配套河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大涵河、官桥河(老通扬运河至大涵河至官桥河的红线范围)进行河道整治清淤、疏浚、沿河生态砼仿木桩。清淤后的淤泥就地淋干后用于后期绿化用土,同时对大涵河生态修复工程中湿地范围线内进行清表(土方外运)、土方开挖(场内倒运),其中C1地块不考虑挖土,只清表。大涵河整治总长 0.73km(含湿地开挖),官桥河整治总长 1.4km,新建10m钢坝1座。本工程等别为 IV 等,主要建筑物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江都城区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配套河道整治工程EPC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为: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项目实施期间应招标人要求可能的设计变更、设计补充,以及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相关手续办理工作;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技术文件等设计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
(2)施工部分:完成包括通过审核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期间可能的施工图的调整、变更,和工程验收、资料移交及项目保修期等一切工作。
2.3投资规模:概算投资为2129.00万元。
2.4质量目标与标准:
(1)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文件符合初步设计批复及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略) 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1日开始实施,2024年5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总工期共计274日历天,其中:
(1)工程设计: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招标人审查;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10月1日开工,2024年5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资质要求,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3.1.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河道整治水利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2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 (略) 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施工项目负责人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1.4施工企业: (略) 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类似业绩:投标人2020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1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超过2家,即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牵头人单位应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 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单位信用等级 (略) 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 (略) 水利局最新发布的202 (略) 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截止开标时间未公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 (略) 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2日公布)。初次在“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除外)。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前 (略) 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龙川 (略)
地址: (略) 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1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都区金山路115-6号大楼15层(江都税务局对面)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8.备注
8.1未在“ (略) 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
楼)3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文昌东路 9 号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 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 CA证 (略)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江都分中心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 (略) 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 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设计方案(5分) | 1.1设计理念及内容(1分) | 1、对项目现状调查充分、基础资料了解全面,得0.5分。 2、对建设目标及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把握透彻,总体设计思路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所提出的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和初步设计要求,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设计工作大纲(2分) |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1分。 2、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0.5分。 3、后续服务计划完整合理、措施具体得当的,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设计方案优化建议(2分) | 1、针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得1分。 2、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施工组织方案(22分) | 2.1施工总体布置(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2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3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12分) | 1、施工导流、围堰及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2分。 2、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3、河道清淤工程施工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2分。 4、土方开挖、护岸等工程施工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2分。 5、钢坝闸施工组织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2分。 6、建筑物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组织合理,电气、金属结构、自动化等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2分。 7、环保水保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4施工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6分) | 3.1设计人员素质(3分) |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2、所配置的规划(水利)、水工结构、电气、造价专业负责人均具备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资格或注册证书(水利部或住建部),配备齐全得2分,每缺一个扣0.5分,最低得0分。 |
3.2施工人员素质(3分) | 1、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施工主要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高得2分。 | ||
2.2.4(4) | 四、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 | 4.1投标报价(6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0.6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5) | 五、其他评分因素(7分) | 5.1企业信用等级(4分) | (略) 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 (略) 信用等级的,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 (略) 厅信用等级 (略) 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 (略) 水利局最新发布的202 (略) 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截至开标时间未公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略) 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 (略) 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 (略) 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2日公布)。 如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单位信用等级为准。 |
5.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施工单位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施工单位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施工单位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 ||
5.3企业业绩 (2分)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2020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1000万元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3、投标文件中设计方案(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100页(含1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4、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
注: 1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 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