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禅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禅城 (略) 23号祖庙街道办事处2楼,邮编:*
联系电话:0757-*
电子邮箱:*@*ttp://**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禅 (略) 扩建项目 | (略) 禅 (略) | (略) 禅 (略) 43号 | 广东 (略) | 本项目在原有建筑上进行装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就诊人数10人次/天(3650人次/年),职工人数100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医护人员50人), (略) 床位600张,日就诊人数预计达到160人次(*人次/年),职工人数310人(含医护人员260人,行政人员50人)。全院设骨科、内科、发热门诊、口腔科、妇科等,不设传染科。 | 废气: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太平间废气(臭气浓度):项目定期消毒灭菌和清洁卫生,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 93 )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废水:医疗废水经三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经市 (略) 进入镇安污水处理厂进行后期处理; 噪声:设备基础作减振设计;保证设备安装的精确、合理。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