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1#楼外墙维修翻新改造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略) 1#楼外墙维修翻新改造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略) 1#楼外墙维修翻新改造项目(二次)
1.2 采购单位
(略) 集采中心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
1.4 采购项目概况:
(略) 1#楼至今已投入使用29年之久,外檐墙面老化严重,近几年雨季频繁发生,由于受潮严重已造成外檐墙面退色,墙皮大面积脱落需维修翻新改造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顶层东外檐、顶层西外檐、顶层南外檐、门头下檐清理原有涂料、墙面抹灰铲除、外墙涂料新做;九角楼金属面油漆翻新;楼西侧六层外楼梯造型粉刷;门卫室屋顶造形彩石瓦屋面;114,115房间更换窗; (略) 新做;办公楼一楼防撞条等。
2.2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45日历日完成合同内约定所有工作
2.3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高 (略) 内( (略) 9号)
2.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略) 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1个类似本项目的外墙维修或外墙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 (略) 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 (略) 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 (略) 于有效期。 (略) 于中 (略) 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 (略) 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 (略) 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 (略) 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11:30。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 (略) (略) (http://**)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 (略) (略) 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 (略) (略) (http://**)在线注册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 (略) (略) 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 (略) (略) 网络上传报价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 (略) (略) (http://**)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12日10:00,拟谈判的地点:将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会议软件“Welink”,请提前下载软件调试,下载地址(http://**-download.html)。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集采中心
地址: (略) 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
联系人:张萌祺
电话:010-#
电子邮件:*@*byi.cn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承诺函)。
10.2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合同签订主体: (略) 。
(略) 集采中心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