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各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关于印发2024 (略) 监理企业飞行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发挥监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作用,我局于2024年11月21、22日开展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 (略) 内在建工程项目,共随机抽查4家、复查4家监理企业。根据检查结果,按照《 (略) 监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评分,被检企业最高得分为68.84分,最低得分为22.2分,合格企业5家,不合格企业3家,合格率为62.5%。
二、检查主要存在问题
(一)现场监理员与报建监理员不符;监理员到位履职情况较差。
(二)各项目均存在对监理发出整改通知单跟踪欠及时,旁站方案、见证取样记录欠缺,人员配置计划欠缺或欠完善。
(三)受检查项目普遍存在忽视建立健全监理制度、岗位职责不清晰、责任未落实到人的现象。监理规划、细则未按规范要求编写、审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无编审日期。
(四)有部分公司及项目总监不够重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未 (略) 理、整改。
(五)对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限期整改要求未能按期整改。
三、处理措施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检查评分低于60分的监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和诚信扣分,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对检查得分高于80分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诚信加分。根据《 (略) 监理飞行检查方案》的规定,一年内三次检查(含复查)评分60分以下、屡不整改的监理企业,将 (略) 重点监控名单,对人员不到位的监理企业予以诚信扣分。
(略) 将继续常态化实行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好 (略) 也将实行通报表扬、诚信加分,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各监理企业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对此次通报的普遍问题予以重视,自查自纠,提高管理水平。
附件: (略) 2024年11月工程监理企业专项治理行动飞行检查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
(略) (略) 住房城乡建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