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金城 (略) 橡胶密封制品生产加工升级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关信息现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金城 (略) 橡胶密封制品生产加工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金城 (略) 坐落于山 (略) 金城镇驻地,是一家以生产橡胶密封件为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1982年10月建厂,一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08年8月对部分工艺设备进行了技术改造,补办了“橡胶密封制品生产加工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 (略) 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规模为年产唇形密封圈*件、O型密封圈*件。公司于2018 年10 月对全厂年产密封圈、异形杂件6000 万件项目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18 年10 月20 日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 (略) 的项目具备环保备案条件, (略) 环境保护局于2020年5月19日通过项目备案,备案文号为莱环备案[2020]8号。经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核查审核,该项目现状评估报告及备案意见不符合《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鲁政字[2015]170号)的相关要求,要求进行整改。 (略) 金城 (略) 对全厂年产密封圈、异形杂件*件项目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位于山 (略) 金城镇金城大街393号,地理坐标为北纬37°25"5.344",东经120°06"9.720"。总占地面积*m2,建设硫化车间、炼胶车间、二次硫化车间等生产车间及办公室、库房等,总建筑面积9298m2,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配料废气、炼胶废气、硫化废气及二次硫化废气、焊接废气。
配料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炼胶废气共用一套废气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收集下来的物质主要是小料粉尘,全部回用于工艺。
炼胶废气全部收集后经管道送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处理后,再经一套“UV光氧+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也经排气筒P1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
硫化废气经集气罩对硫化废气进行收集,经管道引至一套“UV光氧+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
二次硫化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一套“UV光氧+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
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域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及表6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标准(排气筒高度15米)。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化粪池消解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值均不大,主要噪声源为各种炼胶设备、泵类、机加工设备及废气处理设备等,其噪声值一般在75~100dB(A)之间。主要声源设备均在室内生产,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基座、厂房加装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产生的固废包括废胶边、残次品、废铁屑、废液压油及废桶、废硫磺包装内袋、废过滤棉和活性炭、废UV灯管等。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胶边及残次品全部售给再生胶粉加工厂再生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料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密炼工序不外排。废铁屑全 (略) 兴隆废品收购站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及废桶、废硫磺包装内袋、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联系人:赵明涛联系电话:*
(略) 金城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