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长丰县新凤人行天桥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ACCGZ00184
原公告日期:2023-08-25
长丰县新凤人行天桥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变更
(项目编号:2023ACCGZ00184)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1: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桥梁工程,由于新建桥梁工程的项目经理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由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担任,请问本项目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建造师能否具备担任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是否合理?
答1:本项目 (略) 政桥梁工程,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不予修改。
问2:根据招标文件P5-P6页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包含新建桥梁工程或新建人行天桥工程的施工业绩(桥梁或人行天桥的最大单跨跨径须不低于 25 米)。我单位业绩为2021年“肥西经开区汤口路华南城段人行天桥工程”。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答疑等文件全部内容。”无法具体表现人行天桥的最大单跨跨径须不低于 25 米的要求;但在“肥西经开区汤口路华南城段人行天桥工程” 的招标文件建设规模:“新建人行天桥,位于杭埠河大道(原汤口路)和汤家汇路交叉口北侧约175米,垂直跨越杭埠河大道,人行天桥主梁采用钢箱梁,共3跨,跨径组合21.5米+29米+21.5米”中最大跨径为 29 米,所以符合此要求。请问此我单位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2:上述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
二、招标文件变更
1、招标公告第2.7条合同估算价变更为1415万元。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82元,含暂列金额35万元,暂估价10万元”。
3、本项目清单控制价等内容有修改,修改后的清单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 、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详见本文件所在压缩包。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 系 人:鲁晶 联系电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俞凡 联系电话:0551-*、0551-*
长丰县交通运输局
长丰县公共 (略)
2023年08月30日
0天0小时10分10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8-3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8-300天0小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