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ZC24JX# |
项目名称: | 江西省赣东航道事务中心三艘废旧船舶转让 |
标的名称: | 江西省赣东航道事务中心三艘废旧船舶转让,挂牌价#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略) :江西省· (略) · (略)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2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2月30日 |
(略) 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赣东航道事务中心三艘废旧船舶转让,赣航趸205、赣航趸207、赣航趸209,详见拍卖会资料。整体起拍价:1.#元,竞买保证金0.#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三源房地产土地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赣三源评报字(2024)第#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拍卖价款并承担船舶打捞等相关费用。 4.标的拆除应符合环保要求,涉及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船舶进 (略) 置,对报废船舶3艘进行拆解并清除原权属单位LOGO标识,所发生的相关事项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
| 1.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从事船舶制造、修理、船舶拆除的经营范围,并具有三级III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的《江西省船舶企业生产条件评价认可证》。(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具备本企业自营的、满足拆解船舶需求的拆解场地,且竞买人各项拆解条件和设施,以及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环保要求和技术标准,能保证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