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起重设备安拆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略) 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防治大检查的通知》和县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的通知》(灵住建〔2023〕28号)文件要求,2023年11月3日至11月29日,我局聘请安全专家对主城区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工作大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本次共检查在建项目17个, 督促整改工程安全隐患和扬尘问题207条(其中安全隐患198条、扬尘问题9条),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不规范的8个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手续不全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扬尘防治不达标的9个项目下发停工通知书;移交《执法建议书》2份。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工人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存在问题
(一)三方责任主体单位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工作不重视,未按规定列支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措施费。
2、施工单位:一是项目经理没有认真履行带班制度、个别工程项目经理到岗率较低。二是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与任命文件不一致,个别项目未安装实名制考勤设备。三是个别项目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安全交底不全面、不规范,交底未同步进行。四是施工现场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基坑周边、楼层临边、临时用电、脚手架拆除现场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部位和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五是没有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整改记录流于形式,个别项目复查结论不准确或无复查结论。六是应急预案未见审核、审批,未见演练评估报告和总结。
3、监理单位:一是人员到岗率低,部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二是方案审核审批把关不严、结论不准确,特种作业人员审批手续不完整。三是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无针对性和指导性,个别项目超危大工程未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通知单较少。
(三)施工现场
1、危大工程管理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未按要求进行交底和验收;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次数和深度不够,个别项目超危大工程方案修改后未经专家组签字认可。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一是纵横向水平拉撑设置不到位,立杆采用搭接,整体稳定性较差,模板搭设周边防护不及时,个别项目模架局部立杆悬空,外围扫地杆缺失,外架钢拉杆悬挑,未按方案施工。二是脚手架连墙件设置偏离主节点且数量偏少,个别项目外架开口端无加固措施,剪刀撑未搭设到位、安全网未搭设到顶;采光井、电梯井内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局部变形较大、连墙件缺失。三是高处作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未落实,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间距过大未采取封闭防护措施,临边、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采光井、井内防护不到位,个别项目人货梯停平台门个别未设置防开措施。四是临时用电。未电线乱拉乱接,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TN-S”接零保护要求;个别项目电缆、电线未埋设或架空,临时用电配电箱未固定、未上锁、未防护,个别箱体接零线断裂,重复接地缺失;总配电室消防器材缺失,电箱内元件非可视,甚至存在“一闸多机”现象。五是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维护管理不到位。个别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存在标准节螺栓松动、钢丝绳规格不符合要求、多处安全限位与保护装置失效等安全隐患;个别项目配重重量标识不清晰、起重臂腹杆变形、起重量限制器未调试、起升机构钢丝绳绳芯突出报废、障碍灯缺失、未配备灭火器、超载保护装置不灵敏、、零位失压保护失效、爬升横梁无防脱功能、力距限制器部分元件缺失、天窗限位失效、相邻塔机臂架间的水平及垂直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个别项目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施工升降机:存在现场设备铭牌与实体不相符、防坠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未重新检测、吊笼围栏门机械锁损坏、施工升降机操作台急停开关无效、停层平台防护不规范等问题。吊篮:未办理安装告知,部分设备未经第三方检测即投入使用,个别项目吊篮存在前低后高问题。六是消防安全。部分项目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无动火令、动火作业方案、灭火器数量不足,且易燃材料堆放靠近配电箱。个别项目动火作业证缺少申请人、监护人。七是文明施工。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主干道未及时清扫;部分砂石覆盖不严,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不足。
(四) (略) 场
1、个别工程未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个别企业无资质承揽工程。
2、部分施工、监理企业项目部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或任命文件中的人员不到岗履责,部分人员无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个别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在岗,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未全部参与实名制考勤。
3、电工、焊工、司索信号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证件过期、无证上岗、人员配备不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五)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要求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未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交底;裸土或物料覆盖不全;施工道路未硬化或硬化后积尘严重;主出入口未设车辆冲洗设施或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建筑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未按要求覆盖到位。
3、部分项目未编制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未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治理工作;个别项目虽然编制了扬尘治理工作方案,但形同虚设,扬尘治理意识淡薄,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扬尘治理措施不精细、执行不严格,个别项目存在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土方覆盖不严密、现场道路硬化不到位、物料堆放混乱等问题。
三、处理措施
1、通报表扬:鉴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到位、农民工工资管理规范,通报表扬宝龙世家二标段施 (略) 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监 (略) 志成建设 (略) 。
2、通报批评:由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对龙腾中央花园项目建设单位灵 (略) 、施 (略) 中 (略) 、监理单位安徽 (略) ;宝龙世家一标段项目施 (略) (略) 、监 (略) 志成建设 (略) 提出通报批评。由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给予灵宸换电站项目施工单位中铁 (略) (略) 、监理单位安徽恒信 (略) 提出通报批评。
3、记不良行为:由于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扬尘问题,给予灵宸换电站项目施工单位中铁 (略) (略) 项目经理杨仁义、监理单位安徽恒信 (略) 总监马磊记不良行为一次,时限6个月;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工作措施
(一)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各项目责任主体务必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将各类问题悉数整改到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责任,严格审查施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按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建筑股(附整改前后图片),建管股将按照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加大对存在安全问题整改工作的项目监督力度,及时对整改完成项目进行复查验收,坚决消除各类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目前我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单位务必要警醒,施工现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管理。特别是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管理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重点领域、关键部位的安全管控,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合格,未进行安全防护措施上岗作业,要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维保、使用等环节管理,强化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意识,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我局将对全县在建项目开展扬尘治理常态化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将进行严肃处理。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