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鹭秀小学至平 (略) 工程-交通设施配套(第二次)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
秀山县鹭秀小学至平 (略) 工程-交通设施配套(第二次)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17〕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招 (略) (略)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交通设施配套,路口为标准T型交叉口,秀梅大道车行道宽度24米,进口车道3车道,凤凰大道车行道宽度16米,路口进口2车道。包括: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卡口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平凯街道。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9日起,在《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http://**)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4年9月26日14时30分至2024年9月26日15 时00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 (略) 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 (略) (秀山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略)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 (略) 100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3-(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正诺 (略)
地 址:重庆秀山县花灯街迎春二巷3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