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略) 棚户区改造工程北部新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2014 (略) 棚户区改造工程北部新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信息来源:http://**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9日
1、项目名称:2014 (略) 棚户区改造工程北部新城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 (略) 黔南州瓮安县北部新城;
4、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9500万元,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拟建内容为1-3#楼为低层住宅(6层),4-5#楼为小高层住宅(11层),6-14#楼为高层住宅(大于11层),住宅沿街一侧2-3F为商铺,规划居住964户约3085人,地下停车位700个,地上停车位70个。
5、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2月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6、验收报告提取链接:http://**-OGHScWRM92PuN-AcMm-A
提取码:5plg
联系人:左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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