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瓯海中心区建设中心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瓯海区娄桥 (略) 进行瓯 (略) ( (略) — (略) )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现将项目总平面图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瓯海分局信访室(瓯海新区府11号楼1层,联系电话:*)或瓯海区审批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