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 (略) 年屠宰加工16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年屠宰加工16万头生猪项目
项目概要:项 (略) (略) 广信区茶亭镇白沙村( (略) (略) 内),总占地面积为10亩(6666.7m2),总建筑面积3000m2,本项目土建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面积4亩,一期占地属于临时工业用地,具体见附件,一期建筑面积为1500m2,包括屠宰车间、待宰圈、办公综合房、员工食宿房、冷库、更衣室、消毒室、锅炉房等,一期生产能力为年屠宰8万头生猪。二期占地面积6亩,二期用地正在办理土地性质变更中,二期建筑面积为1500m2,建筑为待宰圈、屠宰车间,二期新建屠宰车间,增设屠宰设备,二期生产能力为年屠宰8万头生猪。一期、二期总共形成年屠宰加工16万头生猪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 (略) 广信区茶亭镇白沙村( (略) (略) 内)
联系人:平器新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闽安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589号南昌大学科技园二号大楼(孵化大楼)六楼602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平器新
单位地址: (略) 广信区茶亭镇白沙村( (略) (略) 内)
联系电话:*
六、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址
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