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山美片区省道S113南面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为*.23㎡(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 (略) 山美片区省道S113南面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1.0<容积率≤2.9。
*.23平方米<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967平方米。
2、建筑密度:低层≤35%(其中高层≤22%)。
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区室外地台标高(±0.00) (略) 标高。 (略) 标高点(黄海高程56.70米)以下建筑均不计建筑密度和容积率。
3、绿地率≥30%。
绿地须按 (略) 的建设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如雨水收集、透水铺装、蓄水设施、生态修复等)。
4、建筑平均高度:≤80米。
公示期限:
2024年5月18日至5月27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山美街道办、自然资源局 (略) 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
6、 联系电话: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