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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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五期招标文件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众胜 (略)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凤城街沙田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编号:G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由于主管部门暂停受理诚信档案业务,现删除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九《投标申请人声明》“二、资格审查前,本公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的内容。 若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众胜 (略) 日期:2024年7月22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