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智能消防栓箱、灭火器箱设备谈判采购公告01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智能消防栓箱、灭火器箱设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浙江 (略)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本次需采购消火栓箱、灭火器箱设备一批;本项目主要内容:全线收费、通信系统及隧道机电、连接线照明、桥隧健康监测系统等设施(含相应的培训与测试)的施工、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计划工期:本项目JD标段工期30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的配合工作,试运行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24个月。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序号 | 细目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509-18-1 | 智能消防栓箱 | 1650宽*1200高*320深;箱体:1.5mm 304不锈钢板、内外表面喷塑,箱门:箱门门框1.5mm 电泳或喷塑铝型材+5mm热弯钢化玻璃,开门方式等详见图纸 | 套 | 116 | 含数控内部接线人工费、线槽等辅材费用 |
2 | 509-18-1 | PMZ泡沫灭火装置(含泡沫液) | 含30L3%AFFF泡沫原液、1.5mm厚亚光不锈钢泡沫箱、比例混合器等其它一切必要连接件 | 套 | 116 | |
3 | 509-18-1 | 小口径消防卷盘 | 含直径19mm、25m长胶管;9mm枪头;详见图纸要求 | 套 | 116 | 工作压力≥10公斤 |
4 | 509-18-1 | 灭火器 | 5kg;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套 | 232 | |
5 | 509-18-1 | 室内消火栓 | SN65,自动减压稳压 | 套 | 232 | |
6 | 509-18-1 | 水枪 | φ19;详见图纸要求 | 套 | 232 | 工作压力≥10公斤 |
7 | 509-18-1 | 水龙带 | DN65*25m;详见图纸要求 | 套 | 232 | 工作压力≥10公斤 |
8 | 509-18-2 | *型单栓带灭火器组合式消防柜 | 1600*700*240;箱体:1.5mm 304不锈钢板、内外表面喷塑,箱门:箱门门框1.5mm 电泳或喷塑铝型材+5mm热弯钢化玻璃,开门方式等详见图纸 | 套 | 72 | |
9 | 509-18-2 | 室内消火栓 | DN65,自动减压稳压 | 套 | 72 | |
10 | 509-18-2 | 水枪 | φ19 | 套 | 72 | 工作压力≥10公斤 |
11 | 509-18-2 | 水龙带 | DN65*25m | 套 | 72 | 工作压力≥10公斤 |
12 | 509-18-2 | 水带卷盘 | 定制;详见图纸 | 套 | 72 | |
13 | 509-18-2 | 灭火器 | 5kg;磷酸铵盐灭火器 | 套 | 144 | |
14 | 509-18-3 | 灭火器箱 | 760宽*610高*220深;箱体:1.5mm 冷轧钢板、内外表面喷塑,箱门:1.5mm 喷塑铝型材+5mm热弯钢化玻璃,开门方式等详见图纸 | 套 | 116 | |
15 | 509-18-3 | 灭火器 | 5kg;磷酸铵盐灭火器 | 套 | 464 |
3、交货期:采购人出具的书面发货通知单后20个自然日内到达施工现场;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招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图纸要求;中选单位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消火栓箱、灭火器箱(含内部配件)首件试装验收工作;中标单位所实施工程项目需通过项目业主方的验收,如验收不通过,则采购人不会向中选应答方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因工期延误或验收不通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选应答人索赔。
5、其他: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项目地址: (略) 、 (略) ;联系人:张梦龙;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资质;
(2)业绩要求: 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有国内高速公路项目且与本采购项目同类型消火栓箱、灭火器箱的供货业绩;且至少一个供货合同满足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可为所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
(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 2020 年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4)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 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4月20日10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4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4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4月 20日 14 时 30 分。
5、其他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 (略)
地址: (略) 江干区五星路206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5号楼6层
联 系 人:谈先生
电话:0571-*
2、监督部门:浙江 (略) 纪检监察审计室
地址: (略) 江干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7层
电话: 0571-*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
采购人:浙江 (略) (单位公章)
日期: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