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项目选定造价咨询 (项目名称) 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项目选定造价咨询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各受邀单位:厦门中 (略) 、中科南方(福建)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一、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春县恒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福建坤水 (略) 对该项目的工程预算编制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贵单位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新建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供水、灌溉的小(2)型水库,总库容78.84万m3、防洪库容45万m3、服务灌溉面积122亩。水库建成后,下游呈祥乡防洪标准将提高至20年一遇,保护人口1.2万人。
2.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2.2、项目名称:永春县珩坂水库工程项目选定造价咨询。
2.3、服务工作完成时限: 以具体委托项目约定时间为准。
三、参加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②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五、最高控制价:造价咨询费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闽价[2002]房457号)收费标准的100%计取。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02月20日至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4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福建坤水 (略)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提交方式:书面形式提交。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八、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材料弄虚作假,或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或非因不可抗力等合法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8.2、中标单位与招标人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F--2015--0212范本商谈签订工程造价合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恒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坤水 (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地址: (略) 永春县呈祥乡西龙路9号 |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 |
邮编:* | 邮编:* |
查询电话:* | 查询电话:0595-*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吕先生 |
2024年02月20日 |
开标地点:福建坤水 (略) 开标室 (永春县桃城镇通州大道777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