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气象能力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以闽气函[ *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省 (略)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拨款,招标人为 (略) 省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 明市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 *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气象能力提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 (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不低于 * 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略) 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 (略) 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略) 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 (略) (略) 的“福 (略) 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略) 之日的前 * 年内( (略)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略) 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略) 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略) 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 (略) (略) 门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资格 (略) 理。③ (略) 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 * : * : * 至 * 年 9 月 * 日 * : * : * 通过 * 明市公 (略) (hp:/ *** ) (略) 文件等相关资料。 (略) 文件制作工具( (略) 版)打开。 (略) 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略) 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略) 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日 * : * : *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 (略) 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略) 转账方式于前述规定时间前 * 次性汇达并 (略) 账户,并应 (略) 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未注明的视同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企 (略) (略) 或 (略) 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备注: (略) 业金融机构详见眀建〔 * 〕 * 号文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 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日 *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明市公 (略) (hp:/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 *** )、 * 明市公 (略) (hp:/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省 (略)
地址: (略) 龙津镇黄家排后山,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 明市 (略) 区乾龙大厦9层,邮编: ***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小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 明市公 (略)
网址:hp:/ *** 联系电话: *** 、 *** 、 *** 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省 (略)
地址: * 明市 (略) 区 (略) 新村 * 幢
联系电话: ***
公 (略) 名称: (略) 公 (略)
地址: (略) 长兴北路 * 号 (略) * 楼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