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青神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建设用地性质 | 使用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方式 | 拍卖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 青竹街道锦绣大道以南 | 约137.06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40年 | ≥0.8且≤2.0 | ≥30%且≤60% | ≤15% | ≤36米 | 拍卖 | *万元 | *元 |
注:该宗地块的出让范围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9日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略) 站(http://**)土地交易板块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及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9日17时前,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略) 站进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此次拍卖地块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提供的服务银行中,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 (略) 公共 (略) 下载中心进行下载http://**)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7时(以网上银行到达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竞买人须预留充足时间进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因竞买人自身操作原因,造成竞买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六、竞买申请人须在拍卖会当天即2024年10月10日9时至9时30分提交相关证件的纸质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10日10时在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交易大厅举行(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三号楼四楼)。
八、详细内容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九、联系地址: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衣广场旁财富中心三号楼四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
青神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