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阁业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略) (略) 提交的有关清风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对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9月29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南湖 (略) 1733号415室。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使用资金(元) | 实施时间 |
1 | 清风阁道闸维修及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 *元 | 2023年 |
合计 | *元 |
(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