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4〕161号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红果子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实施红果子镇上营子、下营子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壤改良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4〕30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红果子镇上营子、下营子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壤改良项目(项目代码2408-*-99-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红果子镇上营子村、下营子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配套设施工程:土地平整约349亩,地力培肥230亩,垃圾清运658立方米,农沟清淤3560米,新建高压供电设备630千伏箱式变压器一台及配套设施,建设自来 (略) (PE90)400米。
(二)渠道砌护工程:砌护D80渠道223米,砌护D60渠道212米,砌护D50渠道130米及砌筑其他渠道沟构筑物和安装金属结构设备。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配套设施、渠道砌护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4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56.*元,工程费54.*元,其他费2.*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红果子镇上营子、下营子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壤改良项目》审定概算表
2.《红果子镇上营子、下营子村菌菇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及土壤改良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