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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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2 | 关于《平泉 (略) 新增水源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1月9日 | 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2
关于《平泉 (略)
新增水源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泉 (略) :
《平泉 (略) 新增水源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平泉 (略) 新增水源井项目(项目代码:2403-*-89-01-*)选 (略) 杨树岭镇耿家沟村(平泉经 (略) 11号),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9.27%。本项目为地下水开采工程,在平泉 (略) (略) 内新建1眼地下水井,设计出水量35t/h,计划出水量28t/h,开采井深800米,0-200米孔径:325mm,200-800米孔径:216mm。配套建设155m管线与现有1#水 (略) 相连。新建水井建设完成后,公司满负荷生产时,全厂3眼水井同时运行, (略) 现有管道供给全厂生产和生活使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环境空气:施工场地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现场出入口、场 (略) 、材料加 (略) 进行简 (略) 理,并保持地面整洁; (略)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搬运时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及土方时应采用蓬布遮盖;建施工单位加强监管。
2.水环境: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项目避开雨季进行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扰动面积,施工时序严格依照施工计划进行,通过合理的施工安排和施工组织,缩短工期,减轻对水体的不利影响;②施工期间,各类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进行施工;③严禁在施工期间向附近水体倾倒废渣、施工废水、垃圾及其他废弃物;④严禁将施工期间土石方等在施工作业带中随意堆放;⑤施工期间,禁止 (略) 外植被、生态环境等;⑥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油品泄露而 (略) 域地表水污染;⑦为防止施工期设备运行或维修过程矿物油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施工时应尽可能采用电动机械和车辆,燃油动力设备在检查无滴漏油方可入场。施工机械润滑油用量较小,同时施工机械均应该配备便携式集油箱,一旦产生跑冒滴漏,第一时间进行油污收集,对地面进行清理,严禁漏油向外环境排放;⑧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施工 (略) 理措施,避免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现象发生,降低施工过程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风险;⑨设置施工围护挡墙,严格限制施工范围;⑩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文明施工。
3.声环境: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进度、合 (略) 、禁止车辆鸣笛、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养护,晚22:00-早06:00禁止施工,合理 (略) 线,井房封闭。
4.固体废物:项目钻孔及清孔产生的泥浆经泥浆池沉淀自然干化后产生的底泥 (略) 水泥窑当做一般固体废物协 (略) 置;管线开挖等产生的土石方主要用于回填,不能回填部分 (略) 水泥窑当做一般固体废物协 (略) 置。施工机械会产生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5.生态环境:①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 (略) 域内,减少 (略) 域周围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工程建设期,以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减少对周边动物的影响。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项目施工时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晨、昏和正午避免高噪声作业,严格控制夜间施工。③加强堆料场管理,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井房封闭、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略)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 (略) 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