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 (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结合吴中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扩大吴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我局作为决策承办单位,起草了《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自《 (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以来,吴中区近年来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明显减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卓有成效。该决策的实施,将有利于环境整治,通过减少禁放区内居民在春节、元宵等节日的烟花燃放,大大减少污染气体的产生,直接改善节日期间的空气质量和噪音扰民问题,遵循了绿色发展的理念。
二、起草过程
我局作为起草部门,2024年5月起,开展基础研究、资料收集等工作,起草了《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初稿)》。2024年8月,通过座谈会和个体访谈的方式,收集了相关领域专家及相关部门、科室的意见或建议,并依据调研成果及数据对《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形成了《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原禁放区域: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金庭镇全域。
新增禁放区域:木 (略) 以北、 (略) (略) 以?、 (略) 以南、天平山森林防火通道以东。
(略) 公安局吴中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