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民朋友:
自《 (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以来,吴中区近年来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明显减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卓有成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 (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通过实地勘察,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所涉镇(街道、区)的意见,拟新增部分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根据相关规定,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吴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本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 (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结合吴中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扩大吴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具体禁放区域通告如下:
原禁放区域:
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金庭镇全域。
新增禁放区域:
木 (略) 以北、 (略) (略) 以?、 (略) 以南、天平山森林防火通道以东。
现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自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4日止(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征求意见期间与吴中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 (略) 吴 (略) 9号1117办公室(邮编:*);联系电话:0512-*;电子邮件:*@*63.com。
附件:吴中区禁放区范围调整示意图
吴中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