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按采购相关规定对“医用液氧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清单及最高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 年使用量 | 最高限价 | 预计采购金额(元/年) |
1 | 医用液氧 | 纯度≥99.5% | 18m3 | 2000元/m3 | *.00 |
二、资金预算
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医用氧经营备案凭证;
说明:资质文件可为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且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投标、开标评审有关说明
(一)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询价采购 (略) (略) (略) 官网(http://**)上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本采购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随 (略) (略) (略) 网站(http://**)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三)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5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98 (略) 14楼设备信息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3-*。
(六)开标评审时间:2024年10月24日15时30分。
(七)开标评审地点: (略) (略) (略) 十四楼会议室。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 (略) (略) (略) 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 (略) (略) (略)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略) 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