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标的物为兴县 (略) 调控指挥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办公楼工程项目的天然级配砂砾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略)元(不含税)。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 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 (略) 兴县张家圪埚村连城大道北 6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略)方按照规定对(略)方每批次物资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略)方承担。(略)(略)双方对物资质量产生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略)(略)双方对于物资取样检测及检测办法,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及规定执行。 数量验收方式及要求:数量验收:到场实际数量为准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运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 9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略)方开据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建设单位当月支付(略)方工程进度款比例为前提,(略)方每月支付(略)方上月结算额的70%,主体结构完工后(略)方付至已结算金额的75%,二次结构施工完验收合格无误后付至结算挂账总额的85%,工程竣工后付至结算挂账总额的95%,剩余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建设单位支付(略)方相应部分的工程款后,(略)方支付给(略)方无息付清。结算时,(略)方应提供与(略)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略)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略)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略)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指定单位或相关联单位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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