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2号)和诏安县 (略) 诏 (略) 《关于印发诏安县2024年蔬菜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诏政农〔2024〕47号)文件精神,由全县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文件内容自主申报,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7月19日,全县提交申报材料的农业经营主体为21家,经县 (略) 、 (略) 9月12日、13日和9月30日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经过项目评审论证后,通过项目评审的农业经营主体为18家,不予通过的农业经营主体为3家,现将具体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书面形式反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5日-10月21日)。
监督电话:
诏安县 (略) 办公室:0596-*
诏安县 (略) 经作站:0596-*、*
诏安县 (略) 诏 (略)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