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象山县丹石(溪口水库至东陈泵站)引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象山县发 (略)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8-(略)-04-01-(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象山 (略) ,招标人为象山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本项目投资估算(略)万元,建设规模:前半段引水规模(略)m3/d(流量1.16m3/s),后半段引水规模(略)m3/d(流量0.58m3/s)。引水管线采用管道引水的形式,主管径为1.2m、1.0m,总长度约14.2km。同时包含取水泵站1座,引水规模(略)m3/d(流量0.232m3/s),引水支线主管经0.6m,长度约2.0km。此外中途需设置引水隧洞1座,输水管线从其中穿越,长度约0.6km。建设地点:起点为溪口水库,终点为东陈泵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项目的勘察、测量(含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阶段的深化设计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 2.3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略)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略)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略)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三)其他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4、其他公告内容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 (略) 上下载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login,下同)。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略) 上交易系统(,下同), (略) 统一主体库(http://**:4011/gfmweb/register)完成企 (略) 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操作手册详见http://**:4011/website/service服务指南。 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 (略) 地址:石 (略) 16号 联系人:励工 联系电话:0574-(略) 招标代理: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西 (略) 165号 联系人:胡懿璐 联系电话:0574-(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