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16时 (略) 举行“玉山浙赣边际合作(衢饶) (略) 石 (略) 石方”转让(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位于玉山浙赣边际合作(衢饶) (略) 石 (略) 的石方,石方约*.5m3,整体拍卖,起拍价460.*万元,竞买保证金:*元。石料堆放明细如下表: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采用协议转让方式,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意向受让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本次拍卖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德胜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4]第06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转让方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4、本次拍卖公告中公布的建筑石料方量是依据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所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方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应对石方拍卖点所涉及的社群关系等影响石方清转运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6、在标的物清转运的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及纠纷,拍卖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标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在标的物交付完成后,受让方的清转运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涉及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任何经济损失。 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日交清总成交价款并同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履约完毕并 (略) 相关单位验收后五个工作日退回(不计息)。 9、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未按规定时间清运完毕,没收履约保证金(归转让方所有)及剩余石方,造成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 (略) 置过程中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 (略) 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等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六、报名地址、联系电话: 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2号(莲塘信用社边) 0793-* *(张) 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 (略) :http://**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0793-* 财务:0793-* (略) 202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