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江西 (略) 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首次公开,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 (略) 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选 (略) 新余高新区阳光大道以北、泉州大道以东,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4.85″,北纬27°51′18.87″;
建设性质:改建;
总投资:*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选 (略) 新余高新区阳光大道以北、泉州大道以东江西 (略) 现有厂区,原有项目以锂辉石为原料经转型、酸化、浸取、苛化、冷冻、蒸发、结晶等工序等生产高纯锂盐,本次变更使用原料拟在锂辉石的基础上增加透锂长石为原料,将生产原料变更为1/3透锂长石、2/3锂辉石,项目生产工艺保持不变,生产设备、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变更项目建成后,产品及规模均保持不变,为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 (略) ;
联系人:张克忠;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新余 (略)
联系人:卢强????电话:*
地址: (略) 渝水区城北体育馆路328号帝海观澜23栋108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发送至邮箱:*@*q.com
2、填表公众自行打印,寄至: (略) 新余高新区阳光大道江西 (略)
联系人:张克忠;
联系电话:*。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江西 (略)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