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规[2013]166号文件《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优纤科技(丹东)有限公司一、二期锅炉房及配套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优纤科技(丹东)有限公司一、二期锅炉房及配套建设项目;
2、项目位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以西、 (略) 以南、 (略) 以北围合地块。
二、主要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约*.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8平方米(其中已建成计容面积*.5平方米、已规划建筑计容面积*.73平方米、本次规划建筑计容面积*.68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36%,绿地率1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具体修改内容:
1、7号仓库(*类)、18号水煤浆制配车间(*类)建筑面积调整;
2、取消建筑:9号聚合车间(*类)、11号前纺(*类)、13号后纺(*类)、17号回油罐间油罐间(*类)、18号水煤浆制配车间(*类)、19号锅炉房(清洁能源)(*类)、21号盐罐间(*类)、22号盐罐间(*类);
3、新增建筑:9号锅炉房(清洁能源)(*类)、11号CNG减压站、13号生产厂房(*类)、17号尼龙66盐储罐(*类)、18号水煤浆制配车间(*类)、19号仓库(*类)、21号计量间、22号回油罐(*类)、24号多功能设备间。(具体内容详 (略) 规划图,设计号:24*)
三、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8日
四、公示方式:市自 (略) 站、施工现场。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届时,我局将依据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0415-*
(略) 振兴 (略) 92号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2024年8月15日
附件:优纤科技(丹东)有限公司一、二期锅炉房及配套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