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中仓乡人民政府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比选公告
比选项目编号:XZZB-HBTD-ZB-*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尼玛县中仓乡人民政府维修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已由尼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2024】270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对乡政府旧周转房墙面内墙涂料粉刷、外墙真石漆粉刷,旧周转房屋面新建彩钢防水,旧周转 (略) 维修及电线更换,380V室外架空线500m,旧周转房新建钢结构阳光棚, (略) 内路面硬化和新建国旗台;
2.3比选范围:施工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中仓乡;
2.6计划工期:3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8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区外企 (略) 管[2018]27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4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监理企业比选申请;
3.5“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略) 络截图。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略) 柳梧新区长兴都汇写字楼一栋703报名。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公司营业执照;
(3)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近三年(2021年05月01日至今)承建的类似监理业绩;
(5)满足第“三、资格要求”;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比选文件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其他
比选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尼玛县
联系人:*
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长兴都汇写字楼一栋703
联系人:蒙女士、*
日期:2024年06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