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年产1480万只美容工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验收意见.pdf
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年产1480万只美容工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6月30日,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年产1480万只美容工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是一家专业从事美容工具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原生产厂址位于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本次迁扩建项目北侧380m),2006年7月委托编制《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次月通过了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永环建[2006]100 号)。企业于 2019 年 3 月 2 日进行自主验收,现该厂址已停产。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 HJ 综字第 19062 号),企业生产规模为年产美容工具 1480 万只。
现企业 (略) (略) 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租赁永 (略) 的厂房(共3层)组织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3180.03m2。在保持原有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新增振光、印刷商标、烫金工艺,仍为年产美容工具 1480 万只。2022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年产1480万只美容工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22〕174号),2022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5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由于注塑机、冲压机等设备未配置完全,现阶段产能达年产1000万只美容工具,本次做分期验收;员工60人,厂区不设食宿,注塑工序生产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冲床车间每天 2 班,每班 6 小时(昼间),振光、印刷商标、烫金车间每天工作 8 小时(昼间单班制),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25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4%。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年产1480万只美容工具技改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注塑机、冲压机等设备暂未配置完全,产能有所减少,本次做分期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注塑机冷却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放进入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对外排。
(二)废气
项目投料、搅拌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并及时清理地面落尘;烫金废气、印刷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的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破碎粉尘采取破碎机口设置软帘和加强车间通风的措施。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油墨桶、废塑料壳、振光废液、废切削液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塑料次品、边角料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塑料壳、振光废液、废切削液暂存于厂区内,委托浙江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23]31号,2023年6月6日)要求,本次生活污水不做监测。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注塑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烷总烃、颗粒物、苯*烯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C号点位),于厂界北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D、E、F号点位),于厂区内(注塑车间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B号点位);一天三次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厂界南侧(1号点)和北侧(2号点)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东侧与名驰锁厂相连,厂界西侧与永 (略) 相连,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破碎机运行声,2号测点无明显声源。昼夜监测中,2号、夜间1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1号测点噪声排放值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年产1480万只美容工具技改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规定风量要求。
(五)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六)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处理固体废物;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八)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永嘉县罗浮美容工具厂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