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5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秀英港16#泊位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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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龙华区滨海大道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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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港16#泊位改造工程项目 | |
海南 (略) " | |
(略) 秀英区海秀街 (略) 210、211号仓库北侧 | |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 (略) | |
拟将海口港秀英港区16#泊位改造为满足3 万GT 客滚船和2.5 万GT 货滚船侧靠加船艉直跳板滚装靠泊需求的滚装泊位,兼顾高峰期海峡滚装运输船舶靠泊需求,并配套建设土建、给排水、岸电等设施。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35.7 万人次旅客和40.5 万辆车辆(其中商品车9.82 万辆)。 | |
秀英港16#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口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报批稿),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工程建设将对所在区域的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充分落实项目设计和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生态补偿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 |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海南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海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海口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海口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三线一单”的要求。 | |
本工程位于海口港秀英港区一突堤北侧东段岸线,为《海口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报批稿)中“一突堤北侧东段岸线进行升级改造,利用256m 岸线布置滚装泊位,后方配套布置商品车库场”的滚装泊位,本工程建设与《海口港总体规划(2023-2035年)》(报批稿)相符。利用现有人工岸线,未新增岸线,不影响自然岸线保有率。未新增占地,符合资源利用相关规定。 | |
无 | |
本工程属于旅客码头改扩建工程,为非工业生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氮氧化物无需进行总量控制。 | |
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并尽量将施工期避开鱼虾洄游繁殖、幼鱼索饵以及生长的高峰期。严格对施工期污水的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置,严禁向海域倾倒各种垃圾与排放废水。应落实好相应的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港区现有厕所,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抽吸外运处理;泥浆水循环使用,自然干化后委托外运处理。 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施工总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施工设备远离工程场界及声环境敏感点布置。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机械废气的排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委托有关单位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经集中收集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 运营期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接收处理;码头*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有关单位定期抽吸外运处理。 运营期加强对船舶的管理,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在码头区域鸣笛,严格控制码头营运时间,以减小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到港船舶使用岸电设备。采用清洁燃油,尽量避免船舶空负荷运行,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船舶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运。 | |
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4年修编),本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属二类区,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根据《 (略)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本工程所在区域海口港秀英港区,属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 | |
存在船舶溢油风险事故,需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措施,适时制定应急预案,同时配备必要的风险应急物资和设备,落实相应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