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 (略)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 (略) (略) 关 (略) 水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阳交基〔2024〕48号)有关要求,我局对近两年期间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20 (略) 水运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我局印发《 (略) (略) 关 (略) 水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阳交基〔2024〕48号),要求各县(市、区) (略) 及建设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印发《 (略) (略) 关于开展 2024 (略) 水运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略) 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本次 (略) 水运工程招投标项目6个。
二、抽查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6个项目在招标项目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内容、开标时间地点、选定的招标交易场所、开标过程、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评审、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招标代理行为、 (略) 理异议的过程、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投标书面报告等资料的准确性比较好,合法合规性符合要求,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但也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一)保存档案文件资料方面资料有所欠缺。部分项目存在招标人存档资料不规范、不齐全现象,如缺少存档目录、招标文件存放初稿、缺少合同归档等。
(二)评标办法设置的加分条件不科学。 (略) 招标出现疑似过高的业绩、年营业总收入加分设置,技术能力设置分值过高,存在增加招标文件范本已设定之外的评分细则。
(三)合同履约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现场项目班子与中标承诺人员不一致的现象,缺少变更手续。极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实施过程中存在施工投入不够、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文本编制。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减少人为干预,提高监管效率。
(四)进一步优化本地营商环境。请各县(市、区) (略) 鼓励建设单位选择本地交易中心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与便利性,有效推动建立招投标诚信体系, (略) 场约束机制。
(略) (略)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