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双峰井字35kV变电站升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双峰井字35kV变电站升压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县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双峰井字35kV变电站升压工程 2、建设单位:国 (略) (略)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元 5、建设地址: (略) 双峰县 6、项目内容:新建井字35kV变电站升压工程、永丰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新建永丰~井字11 (略) 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限制在变电站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 (略) 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出现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3、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时,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略) 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不单独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在变电站施工时,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避免使用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施工过程产生的余土,应在指定处堆放,顶层与底层均铺设隔水布;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拆除35kV主变压器、10kV电容器组等电气设备运 (略) 仓库。 |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关要求。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变电站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新建110k (略) 沿线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水环境保护措施: 井字110kV变电站本期升压不新增运行人员,工程仍沿用前期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变电站站内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营 (略) 不产生废污水,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工作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变电站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运行 (略) 不产生固体废物,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