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全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民建房的建议》悉。 (略) 农业农村局认真核实,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民建房的规划依据
自2019年“多规合一”改革以来,我市便按照国家政策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将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进行整合,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村庄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是农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村民建房等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二、村庄规划编制要点
(一)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市始终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地位,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在调研访谈、规划评审、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在村内公示不少于30日,在审批环节必须提供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议。
(二)统筹农村住房布局。村庄规划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一户一宅”、规避地灾隐患点以及户均宅基地不超过160平方米等底线约束的前提下,根据水系、地形、道路、生产生活需要等因素,遵循适度集中布局原则,因地制宜进行宅基地选址,确定农村住房布局形态, (略) 两侧单排布置的“骑路”建房及排列单调呆板的“兵营式”布局现象。在住房设计方面,充分考虑当地村民生活习惯和建筑文化特色,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传统农村住房提出功能完善、风貌整治、再利用、安全改造等措施,并对新建住房提出层数、高度、风貌等规划管控要求。
(三)优化农村交通规划布局。除落实县域、 (略) 交通布局安排, (略) 、铁路以及其他建设项目充分衔接外,还注重村 (略) 的优化布局。在保证地面排水顺畅,满足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 (略) 位置、宽度、材质等。同时,根据村庄交通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布置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台等设施,方便村民日常出行。另外,有旅游需求的村庄还会根据实际需要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加 (略) 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设计。
(四)注重规划留白。按照政策要求,我市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均结合实际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以保障村民建房用地指标需求。
三、我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我市共604个行政村,根据各县区梳理统计,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550个,已编制534个,占编制需求总数97.09%。已批准212个,占编制需求总数38.55%;东至县234个行政村,有村庄规划编制需求的214个行政村均已开展编制,已批准162个,占编制需求总数75.70%;张溪镇25个行政村,24个需要编制,目前已批准18个。其中葛仙铺村与土桥村因地缘相亲、人文相近,故联合编制并审批。规划对村内交通组织和农村住房布局均进行了充分研究,一方面利 (略) 提升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村庄南北向交通联系;另一方面预留村民新建住房空间、结合宅基地确权和实际调查腾退部分闲置未利用宅基地,利用闲置空间规划停车场、公交站点等村内生活配套设施。
暂不编制规划的村庄,通过在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明确“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作为村民建房等乡村规划建设的管理依据。
四、农民建房管理情况
(一)强化宣传,增强村民依法建房意识。为规范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略) 出台了《 (略)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为明确各部门宅基地管理职能,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突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盘活利用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为进一步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把学习宣传教育《 (略) 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农业农村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作《宅基地普法知识》 (略) 各大媒体投放。
(二)超前摸排,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市农业农村局连续 3年下发 (略) 农村村民建房土地需求, (略) 自规局。东至县积极摸排农村村民新增建房用地需求,按规定办理农转用手续;贵池区抓好村民建房用地指标计划执行,对农民建房用地实行指标计划单列,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建房需求做到应保尽保;青阳县采取村级调查、乡镇汇总、县级审核的方式,及时摸排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建立农村宅基地用地需求台账。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计划使用管理的通知》(皖自然资管〔2021〕11号)规定,我省对符合“一户一宅”和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农村村民住宅,在农用地转用审批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2021年至2024年6月,我市共批复村民建房2365户、建设用地524.136亩。其中东至县2256户、建设用地500.547亩。主要由于东至县相较于其他县区,农村人口数量最多、村民建房需求最大;且作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试点县,需对历史遗留的既有农房完善用地手续。
(三)多方联动,规范审批管理。东至县各乡镇均成立农业农村办,受理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多部门内部联动办理;青阳县制定印发《宅基地审查报批一站式服务制度》,在 11个乡镇设立了农村宅基地一站式申请服务窗口,110个村的为民服务大厅开展农村宅基地材料受理及初步审核;石台县建立并完善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部门联审联办机制,严格按照审批管理“四到场”规定,部门联审到场、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巡查到场和建成核查到场。贵池区镇(街道)农经站、自然资源管理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抓好“四到场”重点环节,组织部门联审。
(四)加强监管,推动农民依法建房。2023年以来,在农村宅 (略) 共出动执法人员 620人次,发现及受理线索移交涉嫌违法线索共 61起,发出整改建议 3份,发放宣传资料 747份,协同镇街办理 *热线 40起,不定期开展执法巡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通过加强宣传,查处违法行为,有力增强了农村村民依法建房意识。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指导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将征求村民意见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广泛吸收村民新建住房和日常生活出行等合理诉求。
(二)健全会商机制,加强审批管理规范化建设。探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信息公开、日常巡查、档案管理等制度,推进审批管理制度化。
(三)完善规章制度,依法制定灵活有效政策。依法保障农村村民基本居住权和合法宅基地权益,对农村村民自建自用住宅类
房屋的处置适度从宽,特别是对村民的唯一住宅,尽量采取完善手续方式处置。
(四)做到疏堵结合,规范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监管,严格审批管理,用心办好村民宅基地申请、建房申请和审批等业务。根据“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指导乡镇完善建房巡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特别是新增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办复类别:A类
联 系 人:金钊
联系电话:0566-*
2024年7月1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