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茶山分公司:
报来茶山镇塘中路莞民投生产项目供水管道铺设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莞民投生产项目用水需求,保障区域供水用水安全,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茶山镇塘中路莞民投生产项目供水管道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2-*-19-01-*)。项目 (略) (略) 茶山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 (略) 茶山镇塘角村塘中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从茶山镇朗尾大道现状DN400供水管上开口(茶塘路路口处),新建一条DN400管约920米,经茶塘路及塘中路后,开口并新建DN300管约265米,至莞民投生产项目地块内,另外沿路新建支管(DN100~DN200)长度约322m,并连接现状消火栓。本工程新建管道总长约1507米,附属构筑物包括阀门井、排气井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389.7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89.7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
五、招标内容: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请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风险的相关因素。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对的复函》(茶自然资函〔2022〕333号)、《关于征求茶山镇塘中路莞民投生产项目供水管道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复函》(茶山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出具)、《关于对有关意见的复函》(茶山镇规划管理所出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茶山分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茶山分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