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 比选目的为丰富膳食品种、提升就餐服务质量,决定对我部食堂经营权进行比选招标。2、项目概况与范围2.1项目地点:赵县人民武装部
2.2项目概算金额:60000元
2.3经营期限:1期
2.4比选范围:食堂共一层,建筑面积约200平米,以现场实际为准。
3. 竞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竞争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略) 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厨师具有厨师证。
3.3竞争单位须提供不少于3次机关单位(政府、部队、医院、学校)的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
3.4竞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5本次比选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02月22日至2023 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2:00 时至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休息正常报名),在河北泰乔 (略) 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领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类似业绩合同;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竞争文件的递交5.1 竞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02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泰乔 (略) (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86号 (略) 内19门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 选 人:赵县人民武装部 代理机构:河北泰乔 (略)
地 址:赵县李春大道武装部 地 址: (略) 长安区胜利北大街386号 (略) 内19门
联 系 人:高助理 联 系 人:李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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