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20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和拟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陕州区高阳路 (略) 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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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5万ta粗钾盐提纯项目 | 2023.6.20 | (略) | 三门峡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三门 (略) | 项目总投资31500万元,用地面积20852m2。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t/a工业级和熔盐级硝酸钾;项目生产工艺:外购开曼铝业生产的粗钾盐为原料,通过重结晶及提纯后生产工业级硝酸钾和熔盐硝酸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盐提纯车间、仓库、空压站、控制室及环保等辅助设施;主要设备包括离心机、MVR蒸发器、干燥机等。 | 一、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需挖地基、运进灰、沙等建筑材料,有风的情况下,开挖地基、运送沙石等将会产生扬尘污染,施工作业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及“两个禁止”等措施。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临时沉淀池(容积5m3),收集各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抑尘喷洒,不得直接排放。在施工管理区以及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化粪池(容积5m3),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设置临时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废 项目建设用地地势较平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挖方用于填方,不存在废弃土石方的污染。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路撒落,不能随意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送垃圾场填埋。 (5)生态保护 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临时雨水排水沟道,夯实裸露地面,尽量减缓雨水对泥土的冲刷。弃土和施工废料及时清运。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路面硬化和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的土石方开挖工作。 二、营运期 (1)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1、2段成品干燥及成品料仓(包装)工序,采取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器治理措施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大气排放限值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限值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粉料输送环节采取密闭管道,生产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可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水膜除尘设施废水、蒸汽冷凝水、实验室废水均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溢流水属清洁下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混凝沉淀处理,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汇合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2间接排放限值及陕州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拟对强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经上述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净化渣、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其中净化渣送至开曼铝业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废滤袋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含油废手套和废抹布,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项目营运后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及处置工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初期雨水和事故废水收集池;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可能发生环境风险的场所设置托盘、消防设施及劳保用品。按环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0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