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需求
一、本项目基本信息:
(略) 辉山学 (略) (略) (略) 23-4号,学校教职员工约 95人,学生就餐数约1168人,教职工提供早餐、午餐两餐服务,学生提供午餐一餐服务。
现公开对外招聘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学校食堂现场热加工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
二、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 (略) 辉山学校食堂年预算为#.00元,教师餐费预算#.00元(95人*220天*17元),其中财政补助#.00元(95人*220天*15元),教师自费#.00元(95人*220天*2元),学生#.00元(1-3年级533人*22天*8元*9个月=#.00元
4-6年级635人*22天*9元*9个月=#.00元)。按月结算(由学生家长使用中标方收款APP进行交费)。(最终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教师和学生独立核算)。
付款方式:
序号 | 人员 | 支付方式 | 要求 | 金额 |
1 | 教师 | 服务期限每满1个月 |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增值税普通发票、校方检查记录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2 | 学生 | 服务期限每满1个月 | 由学生家长使用中标方收款APP进行交费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2、燃气费、水费、电费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并自行缴纳。
3、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方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15日内由中标餐饮企 (略) 理。#方不负责保管,规定时间内中标餐饮 (略) 理,#方视为中标餐饮企业放弃这部分资产所有权, (略) 理。
4、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5、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餐饮企业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维修维护(包括上下水、电),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6、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餐饮企业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
2、食堂所有员工由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餐饮企业负担。
3、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 (略) 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服务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扣除寒暑假,每年10个月,每个月22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餐饮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重新招标。
服务地点: (略) 辉山学校。
备注:部分年级需要配送,中标企业需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保证食品安全及菜品温度。
五、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
教职员工早餐:6:40-7:30; 教职员工午餐:11:3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学生午餐11:40-12:4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每周五提交下周食谱,经#方审批后方可加工)
(略) 限:
教师: 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三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地瓜等)、筋饼、馅饼、烤饼、面条、油条等);鸡蛋;豆浆或牛奶;早餐小菜不少于四种菜。早餐杂粮必须有一种。
教师午餐:主食:米饭,粗粮(地瓜、玉米、南瓜、高粱米、芋头、燕麦等),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两荤两素(荤菜中每天必须保证有一种水产类、每周至少一次牛肉、羊肉、猪肉)。教师午餐需提供一种水果(保证水果新鲜, 质量,多样)。推荐采取自助餐模式。
学生午餐:提供一种主食(包括:米饭、花卷、馒头、豆包、面条等);每周至少保证一次牛肉或者羊肉、一次大虾、鸡肉不超过一次,其余为猪肉。
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3、菜品要求
荤菜: (略) 限:红烧肉、红烧鸡块、滑溜肉片、熘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虾(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注:少油炸,不要香肠)
素菜: (略) 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熘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六、原材料标准要求:
1、大米:优质大米,米粒整齐均匀洁白,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执行标准GB/T 1354-2018,所提供产品必须是保质期内新米,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
2、面:优质面粉,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执行标准GB/T 1355—2021,所提供产品必须是保质期内新面粉,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
3、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使用日期距保质期不少于三个月。
4、食用油:食用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执行标准GB/T 1534—2017,GB/T 1535—2017,GB/T 1536—2021,GB/T #—2017,GB/T #—2017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5、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薹、不糠心。
6、新鲜肉类:不许用冻肉、合成肉类制品,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双汇、千喜鹤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商为主。
7、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8、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9、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10、配菜类:葱、生姜、蒜、蒜苗、芹菜、胡萝卜、洋葱等,其他 (略) 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11、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他 (略) 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12、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淀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他 (略) 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13、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他 (略) 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4、以上所有的食材进货渠道正规( (略) 场等小商贩采购)并附有食材合格检验报告及进货台账。
15、每日菜品需要进行单独留样保存不少于48小时。
16、对所有食堂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
七、价格要求:
教职工:95人*22天*17元*10个月=#.00元
学生:1-3年级533人*22天*8元*9个月=#.00元
4-6年级635人*22天*9元*9个月=#.00元
八、退费机制
学生因故无法在学校用餐,中标餐饮企业无条件将餐费退还学生。
九、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单位在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 (略) 场 (略)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的通知》 (略) 监联[2023]19号文件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扣除寒暑假,每年10个月,每个月22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餐饮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重新招标。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注: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