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昆明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拟于2023年7月中旬开展招标工作,现将项目采购意向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主要负责我部的饮食原材料(副食品原材料及所需调料品等)保障需求。
二、项目预算情况
副食品采购预算约108万元。
最高限价:108万元
肉类(猪、牛、羊等):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0%且不超过15%;
水产类: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2%且不超过15%;
蔬菜水果类:蔬菜、水果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2%且不超过15%;
干调料、干粮、瓜子花生糖果、饮料、蛋糕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0%且不超过15%。
餐厅其他用品: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0%且不超过15%。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申明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纳税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申明加盖公章);
(7)若为昆明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 (略) 区设有相应的配送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的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驻昆机构登记证;若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人的长期售后服务合作单位,则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及售后服务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
(8)业绩要求: 2020年至今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副食品供货业绩。
(9)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3日。
五、材料递交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参与意向或意见建议的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反馈我单位,逾期不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件1套: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3.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
(二)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q.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邮件内容应注明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授权代表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同时发送提醒短信查收的短信至*/*。
(三)其他说明:供应商应同步通过军队采购网提交采购意向与意见建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助理
电话:*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