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搬迁项目(第一阶段年产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
建设内容:商品混凝土40万立方米/年工程、配套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设施。
建设单位:滨 (略)
建设地点: (略) 滨海县滨淮镇临港工业园
工程投资: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83%
工程建设情况:2022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底竣工并调试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生产能力为商品混凝土1200-1300立方米/天,折算后全年产量约占全年最大产量的90%-97.5%。。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南京科泓 (略)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蓝天 (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期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和场地清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场地清洗水经收集沟收集到场地清洗水收集池,经沉淀后与搅拌机清洗水、实验室清洗水一同收集进污水循环利用池,沉淀后用于车辆清洗,车辆清洗水经隔油池+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收进污水循环利用池,多余的水抽入清水罐用于混凝土生产,所有废水均不排放。
一期项目废气包括搅拌机粉尘、骨料仓装卸粉尘、输送机粉尘、水泥筒仓粉尘和粉煤灰筒仓粉尘。水泥和粉煤灰筒仓粉尘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搅拌粉尘经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采用管道收集,通过30m排气筒达标排放。骨料仓均配备喷淋抑尘装置,皮带密闭输送,减少粉尘逸散。厂区道路已全部硬化,现场配置一辆清扫车定期清扫,运输车辆两天冲洗一次,产生扬尘较少,可忽略不计。
噪声采取了车间建筑隔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距离衰减等措施。
一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粉尘、混凝土废块、砂石沉淀物、污泥均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和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调试和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正常。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蓝天 (略) 于2023年3月25日-3月26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18×10-3kg/h,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上风向参照点粉尘最小浓度为187μg/m3,下风向监控点粉尘最大浓度为371μg/m3,监控点和参照点1h浓度值的差值为184μ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表3限制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外排口pH、COD、SS、NH3-N、TP、TN的最大浓度值分别为7.6(无量纲)、187mg/L、93mg/L、4.30mg/L、1.25mg/L和9.81mg/L,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相应标准。
3、厂界噪声: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3dB(A)~57.3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5.8dB(A)~48.6dB(A)之间。因此,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实验室混凝土废块、污水循环利用池砂石沉淀物、污泥。混凝土废块、砂石沉淀物和污泥均回用于搅拌楼,不外排。生活垃圾环卫清运。验收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项目实际废气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核算总量,废水和固废不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