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汉 (略) (略) 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组织召开“汉 (略) (略) 年出栏12.#头生猪生态循环全产业链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团堆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汉 (略) (略) 年出栏12.#头生猪生态循环全产业链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团堆场)
建设单位:汉 (略) (略)
项目组成:本项目建设团堆 (略) 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和环保设施。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20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 (略) 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荣总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