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电厂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里岔镇 前观音堂村东南390米处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云中立工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 |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里岔镇前观音堂村东南390米处。项目东侧为农地;南侧为农地及闲置厂区;西侧为空地;北侧 (略) 为农田。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总占地面积5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电厂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两条,主要生产设备有球磨机、配料机、选粉机、散装机、储仓等共52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粉煤灰*吨/年、分选一级灰*吨/年、矿粉*吨/年。项目达产后,年产超细粉煤灰*吨、超细粉*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球磨机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内,球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多级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卸料、投料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其他建材行业”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储仓粉尘经仓顶脉冲反吹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物料库全封闭,物料不得露天存放;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建设和管理,除车辆、人员、物料等进出外,进出通道保持关闭状态; (略) 须进行硬化,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硬化部分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保持清洁;厂区进出口须 (略) ,进出车辆必须经有效冲洗后方可驶入、驶出厂区;车辆运送易散逸物料需采用密闭方式运输,防止洒漏。(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化粪池、沉淀池须做防渗处理。(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资源化利用或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 (略) 垃圾处理场处理。(五)施工期应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施工中加强防尘、降噪措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存放,送指定的地点或垃圾处理场,尽量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六)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