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大川河(菩萨庙-老杖子段)治理工程 |
| (略) (略) 四官营子镇小窝铺村菩萨庙桥-牛营子镇老杖子村 | | 94904.7 |
|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 温志涛 |
| 2990.77 | | 425.35 |
| 2024-12-0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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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护岸工程7.803千米,其中干流左岸4.428千米,干流右岸2.641千米,支流左岸0.345千米,支流右岸0.389千米。河道平整6.988千米。本工程总治理河长15.407千米,干流治理长度14.9千米,支流治理长度0.507千米。干流下游起点为四官营子镇小窝铺村菩萨庙桥处,上游终点至牛营子镇老杖子村处;支流下游起点为支流汇入口,上游终点为牛营子村上游村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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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TSP,为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采取以下措施对策: ①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公示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②施工工地周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③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 ④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四十八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⑥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⑦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禁止现场露天搅拌; ⑧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禁止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应有组织收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禁止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应有组织收集,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
| 环保措施: (1)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工人清运到政府制定地点。(2)对施工中的弃土、废渣及建筑废料等建筑垃圾必须妥善处理,除可以作为场地回填用料以外,其他均及时清运到指定倾倒场所。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便会消失,施工期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建议施工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1)高噪声施工时间应安排在日间,夜间(22:00-6:00)以及中午休息时间(11:00-13:00)禁止施工;(2)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3)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声级;(4)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减少人为噪声;(5)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建立临时隔声屏障;禁止打桩机械夜间以及中午休息时间施工;(6)施工设备应采用低噪声环保型。采取以上噪声防护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占压河滩地,对当地的生态系统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施工期临时道路等将占压用地,工期结束后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将使不良影响降至最低。料场主要布设在河道以外的村镇,不会对河道产生不良影响。应采取的保护和恢复措施:项目施工建设中应注意对窟窿山河的保护,保护措施如下:(1)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和树木的砍伐,项目建设不得损害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2)严格土地使用和规划用地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和建筑的规划用途;(3)对于施工期造成的临时生态破坏,必须在项目竣工后进行恢复治理和生态补偿。(4)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在施工过程中爱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人文设施,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5)项目废渣垃圾临时堆放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均应远离保护区及附近居民,并采取设立屏障有效遮挡及湿法作业方式。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施工阶段不会对区内造成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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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