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画桥大捷红色广场提升(广场周边环境整治)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余江县画桥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余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21日01:1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余江县画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余江区画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泽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信江新区祝家新村4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鹰潭市泽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画桥大捷红色广场提升(广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编号:YTZC-ZFCG-2022-04-12)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TZC-ZFCG-2023-04-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画桥大捷红色广场提升(广场周边环境整治)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中的“三、商务条款”增加履约保证金相关要约,投标供应商需完全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约内容如下: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付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若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在中标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后 30天内,采购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方(不计息)。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益,若此次变更与原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此次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余江县画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余江区画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泽成 (略)
地址: (略) 信江新区祝家新村4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