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JSXD[2024]231号
(略) 弘信 (略) 的年产#套食品加工机械项目监理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 (略) 美百加项目东侧、通达大道西侧、 (略) 北侧。
1.2?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造价约2.75亿元。
1.3?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监理费用,工程量完成 50%,支付工程监理费的30%;工程完工付至工程监理费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95%,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年产#套食品加工机械项目主体(建筑、结构、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梯、空调通风系统、外立面、幕墙、雨蓬等)、室外附属(道路、室 (略) 、室外消防、景观、亮化、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管线综合)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1.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整(¥#.00)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自2024年4月份(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 (略) 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略) 罚期内。
4.5.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5.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
4.5.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 09:00至2024年11月7日 17:30,将营业执照、*@*q.com,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9日 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现场开标:宿迁科技企业孵化园东南角第一栋楼808室。
6.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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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弘信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宿迁科技企业孵化园 | 地 ?址: | |
联系人: | 吕萍 | 联系人: | 彭翰麟 |
电 ?话: | 0527-# | 电 ?话: | 0527-#19 |
传 真: | 传 真: | ||
邮 ?编: | 邮 ?编: | ||
E-mail: | E-mail: | #@qq.com |